固定资产管理规程
发布时间:2016-12-01来源:装备保障管理网 编辑:旭光
固定资产管理规程
1.设备资产管理的内容
企业开展设备资产管理,主要需做好以下工作:
① 保证设备固定资产的完好,并能正常维护使用。
② 设备资产的价值形态要准确无误,并做好其计价、评估和折旧。
③ 有效提高设备的利用率,促进价值增值。
④ 积极参与设备的市场交易,调整企业设备存量资产。
2.制定设备资产管理规程
企业应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程,专门对设备资产进行管理。以下是某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规程。
固定资产管理规程
一、固定资产的划分标准
(1)列为固定资产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①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;
②单台设备购置价格在1000元以上。
(2)自制的生产设备经过半年以上的试用,满足工艺要求,技术资料齐全,列入固定资产管理。
(3)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列为“低值易耗品”管理。
(4)所有设备的附件和附机,均随主机列为固定资产,不再单独建账和编号。
二、设备的分类及归口管理
(1)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修理复杂系数达5个以上(包括5个),列为主要生产设备。
(2)凡列入固定资产的生产用机械、动力设备统一由设备工具处归口管理。管理范围包括:
①金属切削设备;
②锻压设备;
③起重运输设备;
④木工、铸造设备;
⑤专业生产或自制设备;
⑥动能发生设备;
⑦电器设备;
⑧工业炉窑;
⑨企业使用的电子计算机、复印机、摄像机等设备;
⑩其他机械、动力设备。
(3)各种仪器仪表、计量测试设备统一由计量处归口管理。
(4)成本处是设备的综合核算部门,负责按上级规定核算固定资产原值、净值、折旧和大修理资金的增减、变化等情况,设立固定资产总账和卡片。
(5)凡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,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登记、编号、钉牌,建立各种台账、卡片,并会同成本处与使用单位每年核对一次,做到账、卡、物一致。
(6)低值易耗品由归口管理部门设账管理,使用单位指定专人保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