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伤事故的主要影响因素(一)个人原因
发布时间:2016-10-03来源:装备保障管理网 编辑:本站原创
从宏观上看,工伤事故的产生可分为主要是由于自然界的因素(如地震、山崩、海啸、台风等)影响以及非自然界的因素影响两类。后者也被称为人为的事故,前者往往非人力所能左右。因此,这里着重研究后者,即着重研究非自然界的影响因素所造成的工伤事故。目前人为,工伤事故是由于不安全状态或不安全行为所引起的。它是物质、环境、行为等诸因素的多元函数。具体地说,影响事故是否发生及事故的过程和结果的因素主要有5项:人、物、环境、管理和事故处置。
1.人的原因
所谓人,包括操作工人、管理干部、事故现场的在场人员和有关人员等。他们的不安全行为是事故的重要致因。主要包括:
(1)未经许可进行操作,忽视安全,忽视警告;
(2)危险作业或高速操作;
(3)人为地使用安全装置失效;
(4)使用不安全设备,用手代替工具进行操作或违章作业;
(5)不安全地装载、堆放、组合物体;
(6)采取不安全的作业姿势或方位;
(7)在有危险的运转的设备装置上或移动着的设备上进行工作;不停机,边工作边检修;
(8)注意力分散,嬉闹、恐吓等。
引起不安全行为的常见原因有以下几点:
(1)缺乏安全知识和经验,或不知道有危险;
(2)生理缺陷或生病、迟钝、忧伤、体力不足;
(3)过度疲劳、睡眠不足;
(4)注意力不集中,操作时心不在焉;
(5)劳动态度不端正;
(6)酗酒;
(7)不懂装懂,满不在乎。
总之,引起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与人的素质、训练、教育等有关的。